一、总则
(一)目标
为切实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序地开展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分级负责。
(三)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卫生、教育部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各处室、级部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各处室、级部负责人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竣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防控工作,提高思想认识,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认真部署落实学校的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
(二)职责分工
坚持晨午检制度和报告制度,制定专人为学校传染病疫情的报告人,负责传染病的监控与报告工作。班主任每天都要掌握每个学生的出勤和身体健康情况,对因病缺席的学生,要了解掌握病因、及时追踪。学校要掌握全体师生的身体状况,对身体异常及有可疑症状者实行疫情快报制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应当在2小时内及时上报属地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对缓报、瞒报、漏报者,要逐级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密切关注与疫区回归人员有密切交往的学校和师生,做好登记调查。对疫区邮寄物要认真消毒和监控。
三、应急处理
(一) 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
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本预案的要求,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预案,并结合防控工作实际,不断修改、补充、完善应急预案。
(二) 应急响应
1.IV级响应。本市周边省、市出现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我市有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能情况下,学校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宣传教育,全面实行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Ⅲ级响应。本市出现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学校尚无病例发生情况下,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实行晨午检制度;教育师生减少外出活动,外出时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对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实行严格监控;停止举办大型聚会活动。
3.Ⅱ级响应。本市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在局部流行,或学校内出现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在Ⅲ级响应基础上,停止举办一切师生聚会活动。
4.I级响应.本市较大范围内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流行,在Ⅱ级响应基础上,取消或推迟师生进入疫区的一切活动;取消或推迟师生进入非疫区的大型活动,根据政府决定或卫生、疾控部门建议,必要时实施停课。
四、保障措施
(一) 加强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搞好健康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和其他相关传染病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切实将防控工作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师生和家长。
(二) 改善环境卫生和做好应急准备。积极组织师生参加体育锻炼,提高抵抗疾病的免疫能力;积极采取措施,安排专人负责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厕所等师生学习和生活场所的通风与清洁卫生,消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保证消毒药品与消毒器具的充足有效。
(三) 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和措施。按照食品卫生法规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卫生制度和措施,保持食堂环境卫生清洁。食堂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坚持采购索证制度,加工食品要确保煮熟煮透。加强生活饮用水的管理,消除疾病发生与传播的隐患。
淄博二中
2020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