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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12-20
淄博二中工会换届选举操作程序

 

1、成立换届选举工作筹备组(7人组成)。筹备组组成人员由学校党组织负责人、行政负责人、拟任工会主席的候选人、上届工会委员会负责人、中层干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筹备小组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负责换届选举的组织、协调和具体筹备工作。

2、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教代会工作制度》、《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制度》等,学习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及市教育工会全年工作要点等。明确依法及时组织工会换届选举,对保障教职工的政治民主权利,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品位,加快学校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意义。做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3、核定会员总人数(全体教职工)。

4、调整工会小组。以年级组、职能处室为单位建立工会小组。同时民主推荐新的工会小组长。

5、根据会员总人数确定分配会员代表名额(不少于30%)。

6、提出工会委员会候选人(含主席、副主席,主任委员)建议名单。提名采用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的提名和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学校党组织审查同意后确定。

7、广泛听取意见,拟定“淄博二中工会第七届会员(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8、将确定的候选人预备名单、拟定的选举办法在党务校务公开栏公示,并组织各工会小组讨论,充分听取会员意见。

9、上报审核。将公示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的候选人预备名单、选举办法及有关筹备工作情况书面报上级教育工会审核。

10、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主要议程:

①通过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

②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③介绍工会委员会候选人简历

④分组讨论

⑤通过大会选举办法(举手表决,经大会通过后生效)

⑥提名通过大会选举工作人员名单

⑦分发选票、投票、计票

⑧公布选举结果并说明应报上级教育工会正式批复

⑨通过大会决议

⑩新当选工会主席讲话

⑾单位负责人讲话

⑿上级领导讲话

⒀将选举结果报上级市教育工会

 

 

 

淄博二中工会第七届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的有关规定,拟定本办法。

  二、本届学校工会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产生,差额数为应选人数的10%,差额数为1人。上届工会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的提名和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学校党支部审查同意后确定。确定学校工会委员会候选人人选,再由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七届工会委员会。

工会委员会拟设委员7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1名。女职工委员会拟设委员1名,工会宣传委员、文体委员、财务委员各1名。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四、本次大会工会委员会委员选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7人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书写全部无法辩认的为废票。未到会的代表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五、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候选人必须获得应到会正式代表半数以上的赞成票,才能当选。如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当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到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七、代表对确定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即在选票中该候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划“○”符号;可以投反对票,即在其空格内划“×”符号;可以投弃权票,即在其空格内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则在选票中候选人姓名后边空白栏内填写被选人姓名,并在其下方空格内划“○”符号。

  八、大会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1 名、唱票人1名,其人选由工会筹备小组提名,经大会通过。已提名作工会委员会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选举结果由监票人报告会议主持人,由主持人向大会宣布。

  新当选工会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工会主席、副主席名单和其他分工,报筹备组。筹备组宣布选举结果。

  九、本选举办法,经各工会小组充分讨论,征求意见,并经上级教育工会审核同意后,由大会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