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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4-29
淄博二中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方案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省市级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评选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1. 学校成立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岳隆振(校长)

副组长:李  冰(副校长  高中部分管领导)   

李金祥(工会主席  初中部分管领导)

 员:翟海龙(高中部分管主任)  

王炳勇(初中部分管主任)  

尹玖强(高中部分管主任)  

2.学校成立推荐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实施。

委员会负责人:李  冰(副校长  高中部分管领导)   

李金祥(工会主席  初中部分管领导)

 员:翟海龙(高中部分管主任)      王炳勇(初中部分管主任)

            尹玖强(高中部分管主任)      贾倩倩(班主任、教师代表)

             云(班主任、教师代表)      霞(班主任、教师代表)

             建(初四家长代表)        吕海锋(高二家长代表)

            郑海霞(高三家长代表)        吕洗荷(初四学生代表)

            王辛泽(高二学生代表)        孙玉珏(高三学生代表)

二、评选程序

1.组织发动。学校成立推荐评选委员会并制定实施方案,在校务公开栏、学校网站及班级群公示,发动师生及学生家长积极参与。

2.班级初评。各班成立班级评选小组,在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领导下,负责班级初评工作。评选采取直选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皆可报名参加。班级评选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审核参选人材料,组织公开评选,通过网络渠道投票并在班级群内公布结果,确定1名人选上报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

3.学校审核。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召开会议,对班级评选小组提出的人选进行审核。评选会议程序为审阅学生材料、讨论、投票、统计结果,统计结果及时公布

4.公示。依据投票结果,在校务公开栏、学校网站及班级群内公示其基础信息和主要事迹(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按照分配限额等额上报教育行政部门。

三、工作要求

1.将充分发扬民主、主动公开贯穿于宣传、推荐、评选、审核、公示、报送的全过程,确保组织实施和评选结果的公平公正。

2.严禁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接受学生、家长及其他相关人员任何形式的请托,严禁在评选过程中接受任何宴请或礼品礼金

3.所有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展开,并留存相关档案资料备审备查

监督电话:7876299     7876297     4810102


山东省淄博第二中学  

2020年4月28日   

 

关于评选省市级优秀学生和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印发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