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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9-29
办公室(组)、职工宿舍财务使用管理规定

1、职工宿舍内配备用具由个人管理、使用,丢失损坏由个人负担赔偿。办公桌、椅包干到人。

2、室(组)内公用器具由年级组长、处室负责人管理和使用。

3、组、处室负责人更换,财务由教务处主任负责监督交接。

4、谁丢失、损坏公物谁承担赔偿。如查无人头,由本室(组)内工作人员平均承担赔偿。

5、职工调出,住房未交(包括家属宿舍楼),暂扣本人一个月工资,交房钥匙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发放。

6、损坏公务赔偿价格:

办公桌(张)300元

办公椅(把)100元

吊扇(台)150元

暖瓶(个)20元

脸盆(个)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