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室、学生宿舍实行公物管理责任制,对教室宿舍的门窗玻璃、桌凳、床张、卫生生活用具、电器用品包干到班,有班级负责管理和使用
2、教室宿舍所需配各种用具和桌凳、灯具由总务处配套发齐。丢失、损坏物品,该班应按原价赔偿,调换班主任或调换教室时,由政教处监督清点做好交接。学生宿舍、教室灯具及插座学校统一安装修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安装和更换,违者处罚。
3、对各种公物调换维修,增减由使用班级提出计划,总务处统一安排。不准私自乱使乱换,不准私自更换门锁、乱配钥匙。
4、损坏公物要赔偿。对有意损坏公物,除按原价的两倍赔偿外,视其情况和损失大小,分别给与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5、赔偿制度可分现金、实物两种,也可限期维修好,赔偿原则应在当天,一次交付。如有困难,可分期缓交,但不得超过一星期,否则从重处理。以实物抵偿或负责修理的,原则上三天以内办好,不得拖延。
6、谁损坏公物谁承担赔偿。如果查无人头,室内应由班级负责赔偿,一经查清,仍由损坏者承担,从重处罚。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从重处罚,直至纪律处分。
(1)屡教屡犯,知错不改者;
(2)有人证物证而拒不承认,态度恶劣者;
(3)策划煽动着;
(4)知情不报包庇隐瞒者;
8、损坏公物赔偿价格表:
玻璃(块) 根据大小10-60元
门 窗 200元一平方
防盗门窗200元一平方
锁(把) 挂锁 6元 暗锁50元
床(张) 300元
课桌(张) 80元
课凳(条) 40元
黑板2000元
铁簸萁(个) 8元
电棍(套)30元
开关单联(只)8元
卫生生活用具、电器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