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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9-29
教室、学生宿舍管理使用规定

1、教室、学生宿舍实行公物管理责任制,对教室宿舍的门窗玻璃、桌凳、床张、卫生生活用具、电器用品包干到班,有班级负责管理和使用

2、教室宿舍所需配各种用具和桌凳、灯具由总务处配套发齐。丢失、损坏物品,该班应按原价赔偿,调换班主任或调换教室时,由政教处监督清点做好交接。学生宿舍、教室灯具及插座学校统一安装修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安装和更换,违者处罚。

3、对各种公物调换维修,增减由使用班级提出计划,总务处统一安排。不准私自乱使乱换,不准私自更换门锁、乱配钥匙。

4、损坏公物要赔偿。对有意损坏公物,除按原价的两倍赔偿外,视其情况和损失大小,分别给与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5、赔偿制度可分现金、实物两种,也可限期维修好,赔偿原则应在当天,一次交付。如有困难,可分期缓交,但不得超过一星期,否则从重处理。以实物抵偿或负责修理的,原则上三天以内办好,不得拖延。

6、谁损坏公物谁承担赔偿。如果查无人头,室内应由班级负责赔偿,一经查清,仍由损坏者承担,从重处罚。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从重处罚,直至纪律处分。

(1)屡教屡犯,知错不改者;

(2)有人证物证而拒不承认,态度恶劣者;

(3)策划煽动着;

(4)知情不报包庇隐瞒者;

8、损坏公物赔偿价格表:

玻璃(块) 根据大小10-60元

门 窗 200元一平方

防盗门窗200元一平方

锁(把)  挂锁  6元  暗锁50元

床(张)  300元

课桌(张)  80元

课凳(条)  40元   

黑板2000元

铁簸萁(个) 8元

电棍(套)30元

开关单联(只)8元

卫生生活用具、电器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