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一一年十一月三日第六届六次教代会通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学校提出的“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求是创新、再创辉煌”的整体工作思路,激发全员干事创业的热情,促进学校和谐发展,为评先树优、全员聘任等提供客观详实的依据。
二、考核原则:实事求是,注重业绩。
三、各类岗位人员考核
(一)中层干部的考核及程序
该项由学校党支部负责组织考核。
1、先由中层干部根据考核内容书面述职,全体教职工参加评议。
2、评议人员根据中层干部的述职和实际工作情况,客观公正的填写《中层干部考核评议表》
3、具体考核程序是:①先由中层干部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述职,重点是工作实绩。②参评人员根据个人述职,结合个人工作实际,按以下要求评分:德(17-20)、能(17-20)、勤(12-15)、绩(25-30)、廉(12-15)。③按照去掉5个最高分、5个最低分统计计算成绩,即为个人学年评议考核成绩。
(二)专任教师岗位人员的考核
专任教师的考核由教学副校长负总责,教导处具体组织实施。
1、岗位工作量(25–30分):
(1)1课时按1个单位工作量计;1个课时教案按1个单位工作量计;一节自习按1个单位工作量计。
(2)理化生教师,每组织一次同一性质的学生分组实验(包括实验准备、课后整理还原),物理、生物每次按2个单位工作量计;化学按3个单位工作量计。
(3)兼职理、化、生实验管理员工作量,每周分别按2、3、2个单位工作量计;兼职信息网络管理员每周按3个单位工作量计。
(4)体育教师每带操1次按0.5个单位工作量计;体育器材兼职管理员每周按3个单位工作量计;上班时间艺体教师组织文体活动,由负责处室按活动实际时间计算工作量。
(5)毕业班的教师,在学生提前离校的情况下,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安排适当工作,加入适当的工作量。
教师的实际工作量,教导处每周统计一次,每月公布一次。考核时将所有参评教师的实际工作量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并在30-25分的分值范围内赋予相应的分数。
2、教学常规质量考核(30分):
(1)教学常规过程性考核,包括备课、课堂教学(包括公开课)、作业批改、听课四个方面。
(2)评分标准:备课6-10分;课堂教学6-10分;作业批改6-8分;听课2分(每学期至少20节),每少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3)组织评议:由教学副校长、教导处及各教研组长组成教学过程评议组,随时对教学各项工作督促评议,其分数占评议分的60%。学期末由教导处牵头,中层以上干部、教研组长、班主任组成教学常规阶段评议组,对教学常规所有项目进行考核,按去掉3个最高分、3个最低分后计分,其分数占评议分的40%。
3、教学质量考核指标(30–40分):
1、教学质量考核,以学校认定的考试成绩及相应参数为依据。
2、①初中以博山区统考或其他形式的联考为准,以相应学科平均成绩(即优秀率+合格率)为参数B,本校对应学科成绩(即优秀率+合格率)为A。按照(A-B)的大小排序,按名次赋予考核分值。
②高中以学校认定的考试成绩及相应参数为基本依据,确定教学质量考核成绩。
③艺体教师、地方课程教师等的教学质量考核成绩分,凡纳入统考成绩的按统考成绩计算;未纳入统考成绩的按统考教师平均考核分计。
3、跨年级、跨学科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以平均成绩为准。
(三)教辅岗位人员的考核(100分)
教辅人员的考核包括职业道德、工作质量等两个方面。由学校办公室组织,先由教辅人员述职,然后全体教职工评议,按优[100-90]、良(90-80]分、一般(80-60分]、差(60分以下)四个等次评议打分,在分别去掉5个最高分、5个最低分后计分。
四、项目加分
此项加分具体情况由校长办公会认定。
(1)表彰加分
①区级优质课评选及相应教学方面的比赛活动,获一等奖的加0、5分。
②市级优质课评选及相应教学方面的比赛活动,获一、二等奖,考核分别加1分和0.5分;
③省级优质课评选及相应教学方面的比赛活动,获一、二、三等奖,考核分别加1.5分,1分和0.5分。
以上同类活动中按最高得分一次性加分;不同活动按最高得分累次加分。
(2)论文、课题研究加分
①论文。与任教学科相关的或教育管理性论文(1500字以上)在省级以上正式报刊上发表,按省级0.2分、国家级0.5分加分(按学年度等级最高的一篇计分,不累计计分)。
②课题研究。通过个人或集体完成学校规定的、或符合学校实情的课题研究,经一定形式交流评议,根据课题研究质量及个人贡献,按0–1分计入考核总分。
(3)兼职人员考核加分
教研组长根据岗位考核成绩,按0.5–1分计入学年考核总分,该项由教导处组织考核。
班主任根据岗位考核成绩,按1–2分计入学年考核总分,该项由政教处组织考核。
五、减分
(一)缺勤。除校内规定的丧假3天和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相关规定外,其它事假每累计满一天均扣0.2分,病假每累计满一天均扣0.1分;连续请假满一个月后,周六、周日计算在内;旷工半天,每次扣1分;校内集体活动每旷一次扣0.2分,每请假一次扣0.1分。旷课一节扣0.5分,旷自习一节扣0.1分。
(二)出现酒后上课、监考等情况,每次均扣0.5分。
六、考核成绩计算
1、专任教师学期考核成绩=[(工作量分+教学常规分+教学质量分+项目加分)—减分],按其考核成绩确定考核位次。
2、教辅人员学期考核成绩=[(职业道德分+工作质量分+项目加分)—减分] ,按其考核成绩确定考核位次。
七、相关事项说明
1、考核期为每年的7月11日至次年的7月10日。原始材料及原始数据必须在本考核期内提交。
2、每学年累计请假在半年(含半年)以上者,不参与年终考核,按“未考核等次”记录;学年内累计请假在20天以上或休假在三个月以上、不参与本次优秀的评选。
3、每学年结束后,根据教学质量考核情况颁发教学质量奖。
4、该办法解释权为学校校长办公会;如出现新情况,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出台相应的补充方案并遵照执行。
5、本方案自六届六次教代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原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二0一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