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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9-29
淄博二中落实《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自查报告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根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校积极落实本项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

课外读物是重要的教育资源,是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要载体,加强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工作,有利于课外读物与课程教材形成育人合力。我校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高度出发,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程序,防止问题读物进校园,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质量。

二、落实主体职责

我校教务处是课外读物进校园推荐责任主体,负责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我校从不组织统一购买。我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均按《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特别是对《管理办法》中提到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的12种情形,我校保持高度警惕并坚决杜绝。我校对图书馆、学生阅览室等场所的图书资料全部进行审查挑选,并在课余时间向学生开放,积极推进自主阅读活动。这样既建好了读物进校园的“防火墙”,又能做好健康有益读物进校园的有力推动者,更好满足学生兴趣和需求,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三、强化日常监督

校章1我校每学年开展一次进校园读物的品类以及审核制度建立实施情况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立从初选、评议到确认、推荐的自我监督制度,形成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通过严密的程序设计安排确保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依规进行。已经做好《管理办法》的学习解读工作,确保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政策并落实规定要求。人员岗位调整时,将把《管理办法》学习作为岗位要求,再次落实到位。我校注意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及时予以有效处置。学校工作人员有违犯《管理办法》者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将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淄博二中

                              202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