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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9-29
淄博二中财产清查制度

一、组织实施:由学校负责组织各处室管理人员,总务处指定专人组成检查小组,定期检查。

二、清查内容:

1、所有校舍、建筑物的门窗玻璃及五金配件是否齐全,开启是否灵活,教学楼、办公楼及公共场所的照明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室内的黑板、地面、墙壁有无破损、脱落,桌椅床张有无损坏;供排水系统是否保持正常排水等。

2、对库存的纸张等易耗品定期清点、校对、预防霉变、鼠咬等情况发生,出入库单据与实物发放做到账实相符。

3、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点、检查、维修,对损坏丢失的要及时查明原因,对直接责任人要根据情况给与必要处罚。

4、检查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新增、报废、出入库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分清责任,上报学校领导,一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三、对所清查的资产,特别是需要维修、购置、报废的部分应写出具体内容,列入财产保管日常记录中,检查落实情况,重要问题要上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