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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9-29
淄博二中财务审计制度

学校内部审计工作是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建立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保障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为加强我校的内部审计制度,作如下规定:

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在学校直接领导下进行,学校把审计工作纳入整个工作议事日程,保证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权开展工作。

一、审计人员作为领导在经济管理上的参谋和以经济监督上的助手,具体负责对学校所有经济活动及财务工作进行审计监督检查。经常向领导汇报工作,反映学校经济活动及财务核算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二、审计人员要终于职守,依法办事,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积极开展工作,以维护财经法纪和财务制度的严肃性,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发挥监督、评价的职能。

三、被审对象要自觉接受审计人员的不同形式的审计,并主动在工作上提供方便,密切配合。对于任何妨碍抵御审计工作,弄虚作假、打击报复等现象,学校将根据情节给与严肃处理。

四、我校审计工作坚持指导、预防为主,查处、惩罚为辅的方针,审计人员及时宣传上级的财经法规,防患于未然。对于无视财经法规的违法乱纪行为,必须严肃处理。

五、认真做好经常性审计工作,完成审计任务,主要是

1.对资金财产的完整,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2.对财务收支计划、经费预算和经济合同执行情况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3.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会计报表决算的真实、正确、合规、合法、进行审计并签署意见。

5.对严重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

6.办理本单位领导上级内部审计机构交办的审计事项,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对本单位进行的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