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提高办学效益,增强办学活力,达到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二、聘任原则
1.双向选择原则。学校对教职工可以聘任、不聘、缓聘或解聘。教职工可以受聘、拒聘或辞聘,双方必须通过书面表明意向,履行一定手续。
2.“三定”原则。以上级有关部门对我校核定的编制数和我校岗位设置数为依据,实行定编、定岗、定责,组织全员公开聘任,教职工受聘后,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3.择优竞争原则。根据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全方位综合考评,在聘任过程中,坚持任人唯贤、唯才是举,实行公开聘任与公平竞争的原则。
4.客观公正原则。在聘任过程中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一分为二,客观公正地评聘每一位教职工。
5.能者多劳原则。对于思想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精力充沛的教职工,允许跨年级多学科受聘,提倡、鼓励能者多劳。
三、聘任条件
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胜任学校的教育教学、教辅及后勤工作,身体健康,服从管理的学校正式教职工均可参加岗位聘任。
四、聘任程序
(一)班主任岗位聘任
1.发布班主任岗位设置(7月8日下午17:00前);
2.有意者填写《班主任岗位竞聘意向书》(7月9日上午10:00前);
3.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审议研究岗位竞聘申请,确定岗位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结果(7月9日下午);
(二)教学岗位聘任
1.待中层以上干部及班主任岗位确定后,发布教学岗位设置(7月10日上午10:30前);
2.有意者填写《教学岗位竞聘意向书》(7月10日上午11:30前);
3.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审议研究岗位竞聘申请,确定岗位聘用人员,公示第一轮聘用结果(7月10日下午);
4.组织第二轮竞聘,确定岗位聘用人员并公示(7月11日上午);
5.如有必要,进行第三轮竞聘。
(三)教辅及后勤岗位聘任
1.发布岗位设置(7月10日上午10:30前);
2.有意者填写《岗位竞聘意向书》(7月10日上午11:30前);
3.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审议研究岗位竞聘申请,确定岗位聘用人员,公示第一轮聘用结果(7月10日下午);
4.组织第二轮竞聘,确定岗位聘用人员并公示(7月11日上午);
5.如有必要,进行第三轮竞聘。
五、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教职工岗位聘任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制定以及重大事项的决策。
组 长:岳隆振
副组长:崔希国 李 冰 车春河 李金祥
组 员:李永锋 李志信 陈茂义 翟海军 翟海龙 王炳勇 刘 莹 尹玖强
(二)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负责岗位设置、聘任的具体实施工作。
主 任:李 冰
副主任:李金祥
成 员:李永锋 李志信 陈茂义 翟海军 翟海龙 王炳勇 刘 莹 尹玖强
六、聘任结果的使用
聘任结果有效期为一年。
未尽事宜,或实际岗位有变动时,按上级相关劳动聘用政策或实际工作需要执行。
淄 博 二 中
2019年7月8日